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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教育中心徵求化學與生活兼任教師乙名
一、工作項目:教學
二、應具資格條件:
1. 學歷:化學或化工研究所以上畢業(具碩士學位以上)。
2. 職別: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級以上教師證書優先。
3. 具大專校院教學經驗優先。
三、報名期間: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31日(星期一)截止(附件一)
四、聯絡方式:
1. 即日起至106年7月31日(星期一)前將以下資料寄到通識教育中心信箱:g_center@ntin.edu.tw 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一) 擬聘教師申請表(附件二)。
(二)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影本(以國外學歷應徵時,應送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,並檢附國外學位歷年成績證明1份)或教育部核發之講師以上證書。
(三) 18週教學進度表(附件三)。
2. 資格符合者,另行通知。
備註:國外碩士學位經查證認定不符時,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並立即停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