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。 二、本市113年度(以下同)語文競賽辦理方式如下: (一)校內賽:由各校自行公開辦理。 (二)分區預賽:分北一區、北二區、南一區、南二區、高中學生組(南區、北區)辦理。 (三)全市決賽:不分區辦理。 (四)競賽日期、地點及報名方法:請詳閱實施計畫。 (五)報名日期: 1、分區預賽:請於113年7月15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113年7月22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,並務必於前述期間內列印報名表(逾期無法列印),經學校核章後於113年7月23日(星期二)前郵寄(郵戳為憑)至各分區承辦學校。 2、全市決賽:請於113年8月5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113年8月12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,並務必於前述期間內列印報名表(逾期無法列印),學生組及教師組經學校核章後於113年8月14日(星期三)前郵寄(郵戳為憑)至決賽承辦學校;社會組則本人簽名後於113年8月14日(星期三)前郵寄(郵戳為憑)至決賽承辦學校。 (六)報名網址: 1、學校端登入:http://120.116.2.57/lang4(另開視窗)。 2、社會組:http://120.116.2.57/langsoc(另開視窗)。 三、請各校積極鼓勵代理、代課教師、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實習教師等參加社會組競賽。 四、旨揭實施計畫及相關競賽訊息,將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教育公告區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Default.aspx(另開視窗)),請各校隨時注意相關公告,以維護參賽者權益。 五、另113年全國賽事先公布之篇目,請逕至全國語文競賽網站查詢下載 (https://nlc.moe.edu.tw/Module/Home/Index.php(另開視窗))。